庐江县张院水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土建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张院水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土建部分
项目编号:2018ljgz025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04月24日
标段(包)名称:庐江县张院水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土建部分
标段(包)编号:2018ljgz0251
庐江县张院水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土建部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元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蚌埠市华光大道113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肆佰伍拾玖万玖仟壹佰零伍元捌角贰分(¥14599105.8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国家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唐大道东段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肆佰陆拾玖万柒仟壹佰柒拾肆元肆角叁分(14697174.43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江海潮,王贤成,张莉,黄远明,张先飞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
联系人:夏主任
凯发备用的联系方式:180056800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花园27栋102室(庐江办公地点)
项目负责人:代多路 联系电话:18605655857
公示期: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人:徐河,联系电话:0551-8738813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凯发备用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